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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admin - 小心! 你的部落格可能涉嫌'侵權'


我很好奇... 那為什麼youtube可以開,blog就不能嵌?
要抓是不是應該直接先抓上傳影音到youtube的那個使用者... 因為上傳影音到youtube的人是可以選擇要不要分享鑲嵌語法的!
如果分享的影音版權本來就不在上傳那個人身上... 他分享不本來就犯法?
那與其來抓這些將影音鑲嵌在文章裡的下游Blogger... 抓上傳到youtube的上游不是比較合理嗎?!
這就跟如果警察不停的在街上抓毒蟲,卻不去查緝毒品來源不是一樣?


再說如果引用到網誌裡統統都是犯法... 那Youtube裡那個"鑲嵌語法"功能整個根本就是違法的吧?
而且照這種說法看來(實際上大家根本也都心知肚明),Youtube整個網站的影音幾乎都是不合法的吧! (一堆動畫和MTV等等)
為什麼Youtube如此盛行、也不見有公司去告它,反而來抓blog引用了他們影音的這些小使用者呢?

當然不是因為這樣就說下游引用違法影音的blogger就沒有錯,
但從來沒有人去告過Youtube,又有誰知道哪些影音可以合法引用、哪些不行...

如果上傳者如果握有版權,上傳後他又選擇願意分享鑲嵌語法,那引用至自己blog的人應該就沒犯法吧?
相同的要是上傳的人握有版權又不願意分享鑲嵌語法,很明顯的他就只是願意讓大家來Youtube這個網站上看而已,不能引用當然也就不會有人犯法。
但今天的問題是,上傳的人並不握有版權、卻又選擇願意分享鑲嵌語法,那想要引用的blogger們又該怎麼分辨哪些是合法哪些是不合法的?

法律明明就是用來維持公義、保障人民的,可是我覺得現在很多執法人員只注重在懲罰方面,根本不在乎怎麼對大眾宣導怎樣是犯法不該做的。
而Youtube已經是大公司了,也是流行的趨勢,就沒有人去動它,卻來為難沒有規範可以遵守的使用者... 我怎麼想都覺得不合理!

有問有誰能替我解達我的疑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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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潔小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