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起了他的手,或其實是被他牽起的,我已經不記得了。
只記得那時候心臟在耳朵邊不停跳躍,鼓動的聲音彷彿壓過了馬路上不停按著喇叭的車潮,還有身邊來來往往的行人們。
在別人眼中,我們是再普通不過的情侶,
但在我們心裡,清楚的知道,「普通」這兩個字,並無法形容我們的關係。
十年,一個月,突然只剩下兩天。
「嗯...等下要去哪?」面對面,他將雙手放在我腰上,我的雙手很自然的搭上他的肩。
「不知道哎。」我表面上看來輕鬆,事實上心頭一緊,手心已經出汗了。
彷彿聽到他細嚥了一口口水,下巴微微往前斜了一點,我抬起還倔強的在笑的雙唇,靜靜望著他。
人來人往的鬧區街頭,他的唇,輕輕點了我三秒鐘。
然後綠燈亮起,他牽起我的手踏上斑馬線。
「終於。」我聽見他說。
「嗯?」我故作輕鬆的看著他。
「終於。」他又說。
「在十年之後,我終於吻了妳。」
我低下頭,假裝沒有聽見,讓周遭的行人帶走我不停鼓躁著的心跳。
別說出這麼讓人捨不得的話。
當我們比誰的清楚沒有以後了。
「喂? 呃,姊哦,我在外面呀。」接起手機,姊姊熟悉的聲音從那頭傳來。我不安的望了他一眼。「是啊,我跟H在一起。」
他很快的看了我一眼,有點緊張的撇了撇嘴角。
「沒有啊,等等吃個飯就要回家了吧。」我說。越來越心虛。
「嗯,好,回家再打給妳。掰掰。」
「是J?」他來回輕撫著我的指尖。
「嗯。」姊姊是他國中同學,認識也有八年了吧。
「哦。」
不知道是他的習慣還是緊張,一路上他牽著我的手,不停的撫摸著我的指尖。
好像握緊了,卻又好像快放開,我們就這樣輕搔著彼此的手掌和指頭,一直走到他摩托車旁。
「妳今天是不是噴香水?」他突然笑著問道。
「嗯? 噢,是啊。」
「好香。」
然後他拎起我的手腕,輕輕舉到鼻尖。
我的一隻手放在外套口袋中,一隻手就在他唇邊,我用力的眨眨眼,口中只能結結巴巴說出「會...會嗎?」幾個字。
「好好聞。」他瞇著眼睛看我,彷彿沒看穿我已經開始顫抖的手。
然後他放開我的手,將安全帽遞給我,自己抱著安全帽跨坐在摩托車上。
「今天好冷噢。」他說。
「是啊。」我說。「會冷把帽子戴上再戴安全帽啊?」我拉著他外套後的帽子。
「會看不到吧?」他笑著說。
「會嗎?」我將帽子拉過他的頭,果然已經蓋上他的眼鏡。
「喂,這樣怎麼騎車啊?」他咯咯的笑了起來,我的心跳突然漏了兩拍,反而又將帽子拉得更低了。
「可以啦可以啦,你那麼厲害。」我笑著胡言亂語。
「真的嗎?」他的雙手在空中揮舞著,彷彿在尋找龍頭把手。
我緊張的笑了兩聲,然後抓住他帽子的手,不自覺又輕輕一拉。
他的身體一歪,稍稍往我這側低了下來。
於是我在他唇上輕輕的,真的是輕輕的又吻了一次。
「十年後,這次是我親你了。」跨坐在他背後,我在他肩後輕輕說。
好奇怪啊,明明熱鬧的街頭有那麼多來往的人群,為什麼我只聽得見我耳邊的心跳聲呢?
「喂?」他的手機響了。「T哦,嗯,我? 我和我爸媽在逛街啊。」
我靠在他的背後,沒有說話。
「好,回去再打給妳。」他說。「我知道,晚點見。」
掛了電話,他將安全帽戴上,回頭問了一句:
「K呢?沒打電話給妳?」
我抽動了一下嘴角,勉強笑了笑。「沒有啊,大概在加班吧。」我說。
他好像點了點頭,然後發動了摩托車,奔上鬧區街頭。
K是我的男友,T是他的女友,十年是我們認識的歲月,一個月是我們說好在一起的期限,而再兩天,他就要離開這個國家,再也不會回來。
回到家,我知道他要去找他女友過夜,而我看了看時間,也是K該下班了的時候。
那麼為什麼,我緊握著手中的手機,只想敲下「我很想你」四個字,送到他的手機裡?
不是的,並沒有想要傷害誰。
不是的,並沒有想要離開誰。
也許是因為心跳太快了,一時血液都衝上了腦中,除了他再也沒辦法想別的事情吧?
將手機丟進包包裡,卻又忍不住拿出來將鈴聲調大。
也許... 只是也許,他也會想和我說話吧?
鈴聲突然響了起來,我的壽命被嚇掉了一半。
按下按鍵,竟然是K傳來的簡訊。
『寶貝,今天要加班到很晚,妳先睡吧,晚安!』
我嘆了口氣,將簡訊刪去。
又也許,只是孤單。
隔天,一整天沒有他的訊息,我和姊姊逛了一個下午,輕鬆平常。
「H是明天的飛機?」姊姊問。「妳要去送他嗎?」
「應該就中午去他家和他道別吧,不會跑機場去啦。」我有點心虛的說。
「嗯,那一起去吧。」姊姊說。
後來我對自己承認,那瞬間我是有種失望的感覺。
隔天在他家,大家在客廳閒聊著,H的媽媽突然對我們說:「冰箱裡有從南部買回來的台糖冰棒,很好吃哦!」
「哦,對啊,有很多種口味說。」他笑著回應。「來挑吧,看妳要吃哪種?」
姊姊說她要黑糖的,於是我跟著H到了小廚房裡的冰箱後面。
「妳看妳要哪種?」他打開冰箱的門,讓我站在他和冰箱之間,故意大聲的說。那感覺有些不自然,我疑惑的抬頭看他。
而他緊緊的將我擁進懷中,深深的吻了我,一遍又一遍。
不要走。
我聽見自己在心裡說。
就像昨天凌晨我睜著雙眼,盯著空空的簡訊欄,心裡只想著那四個字一樣。
我很想你。
別走。
他還是走了。
最後我們在大家的視線中僵硬的擁抱了一下,禮貌的說了再見。
沒關係的。我自言自語著。
只是心血來潮的一場戀愛而已。
早知道沒有結果的,只是為了當下的快樂而已。
當下我們是很快樂的,不是嗎??
所以沒事的。
結束了,就沒事了。
「M?」姊姊輕輕拍了拍我的背。「真是的,怎麼哭了?」
無底洞 / 蔡健雅
作詞:小寒 作曲:黃韻仁 編曲:黃韻仁/蔡健雅
有時寂寞太沉重 身邊彷彿只是觀眾 妳的感受沒有人懂
難得誰自告奮勇 體貼讓人格外感動 愛上他前後用不到一分鐘
*嘿~ 回想戀情的內容 有誰想過有始有終
不過是一時脆弱讓人放縱
#穿梭一段 又另一段 感情中 愛為何總填不滿又掏不空
很快就風起雲湧 人類的心是個無底洞
●嘗試親吻 嘗試擁抱 或溝通 沒有好感再嘗試也沒有用
大多數人都相同 喜歡的只是愛情的臉孔
沒有誰背後慫恿 不該愛又愛的衝動 是你害怕孤單而拚命補充
Repeat * # ●
很快就風起雲湧 人類的心是個無底洞
Repeat ●
轉載來自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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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is最新一張專輯(應該是去年出的)的最後一首歌的四分三十七秒出現的隱藏歌XD
這首歌十分輕快,而且流暢好聽。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隱藏歌十分有趣我才老是這麼喜歡,但這首歌和"Blue Flashing Light"差很多,還是非常英式搖滾,加上一點鄉村的感覺。
十足的Travis啊,真是好聽~!!!
Sailing Away(Hidden T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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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突然被觸碰的含羞草般,在膨壓作用下低下了頭。
已經不記得吐出的什麼字句了,可能只有露水不停反射著晨光,在周遭一片啁啾聲中瑟縮顫抖。
我的葉片,遲遲不敢再張開。
太好了,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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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潘小亮跑去剪頭毛染頭毛XD
染頭毛真的好久啊! 可是小姐很細心,也很可愛(重點!?)
幫我洗頭的弟弟竟然81年次,我都傻眼了
終於變成我夢寐以求的紅頭毛,開心!!!
怕被嚇到的不要點進來看哦,下面只有兩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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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出去玩勒!
打電動打得好開心勒!
噓,是秘密噢。; )
《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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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經有聊到過,有關於在blog中鑲嵌youtube或yahoo天空等等影音觸及違法事件,今天好死不死又讓我看到我最常用的歌詞搜查庫「六一歌詞銀行」被MPA()下令放歌詞要付錢,不然就下架的文章。逛了兩三篇,其實連他們副站長(還是板務?總之是個發公告的工作人員)的公告都有點亂七八糟,邏輯有點難懂,加上幾個擁護六一的使用者發表幾篇慷慨激昂的文章... 舉例也是舉的怪怪的,說之前亂丟垃圾罰錢罰很大,結果造成一堆人拿著相機等在車子後面等他們亂丟煙蒂... 話說這樣有什麼不對嗎? 開車抽煙亂丟煙蒂本來就很沒公德心也很危險,舉這個例子來「支持」六一,甚至說只是把歌詞貼上來而已,又不像將音樂給別人下載的盜版商等等會造成唱片公司利益上的損失,有什麼關係... 有什麼關係? 怎麼會沒關係? 權力和利益本來就不是等號,就像你今天在網路上發言是你的權力...但你有因此收到錢嗎?!
好吧,可能我本身本來就是比較偏向文字創作,音樂創作我並不十分在行,也就讓我對這種言論實在是... 很想給它巴下去!
請不要誤會,我沒有支持MPA的意思,也沒有要反對他們的行為,歌詞創作人將他們的著作權之行使權交付給MPA,MPA對六一說,你們有贊助商,也有廣告收入,靠得是這些創作者的創作心血,所以我們要你們網站收入的三分之一。說實話,Fair,很合理,起碼我這麼覺得啦。但就像發公告的版務說的,他們要花很多時間檢查、校對、排版、歸類,一有網友反應沒有某些方面暢銷的專輯歌詞就要趕快去找,找到了還要多比較幾種版本、再自己想辦法得出哪種是正確的(說實話真神),網站收入沒多少,使用或加入會員也不用錢,全部工作人員都是義務part time幫忙,完全不給薪... 這樣看起來,以我的理解,感覺網站的收入就已經等於支出,雖然我真的不知道KK BOX或是i sing99這些熱門線上音樂軟體的贊助是會給多少啦,但我知道像Google Ads這種廣告的收益真的是不太多。而三分之一究竟是多少?而又,少了這三分之一,六一還支不支持的下去?再者,站長自己在首頁的公告寫著,「我們非常有誠意要支付給該協會,但我們暫時無法在短期之內支付該筆不算小的金額。」那意思是說,MPA有說出一個金額,而非版務所說的「收入之三分之一」,那到底事實是有公定價格咧?還是MPA說把你們利用我們賺的錢分三分之一來咧?真是羅生門。
Anyway,錢這種事情本來就是有理說不清的,我個人只是覺得,歌詞庫也算是另外一種替你打廣告的方式,就像我之前曾經說過有關於網友將歌詞放在blog中加上自己的感受心情(詳請請見初衷一文),我的blog也有廣告收益(雖然開板一年至今還不到100塊新台幣,我也懶得叫它寄過來還要扣一堆有的沒的),照我的網誌發佈的歌詞量看來... 很好,我大概是死定了- -。但也誠如某六一支持者所說,會將歌詞引用在網誌中,寫上心情附註,當然也是對這首歌的推薦與共鳴,我認為,文字不若音樂,音樂可以聽片段,像許多歌手已在網路上發表試聽版本demo,一段副歌便能吸引大家;而歌詞能感動人,往往靠得不是一句切入你的心坎,而是從頭到尾彷彿訴說你沒有能力寫出來的,卻又像是你自己的故事一樣。註明作者,註明專輯歌手,如果可以,也有在使用,甚至附上創作者或歌手網站。我不知道耶,這樣還不夠嗎?
講句老實話,也許我曾為了一首歌花四百多塊去買一張專輯,但我不曾為了一首歌「詞」去買一張專輯(更別提只有片段歌詞的話了)。我會為了某段劇情、某種情境去買一本書,但我不會為了一句歌詞去買一張CD。創作一樣是創作,著作權一樣要被保護,但我想說的是,歌詞之所以被稱為歌詞,而不稱為散文、不稱為新詩,正因為它是與歌曲相輔相成,就像一段沒有歌詞的旋律,再好聽、再容易朗朗上口,也沒有填上詞後來得容易感動人心、或是被人傳頌。權力是一回事,利益是一回事,但怎樣才收得到最大利益呢? 同人誌其實也是違法的(我懷疑有多少同人誌作者知道),不但涉及「再製」、「改編」,最重要的是各大CW同人誌會場都公開販售同人誌,更涉及「圖利」;那為什麼同人誌沒有被告、被抓呢? 其實是有的,我大學時曾經做過這方面的研究報告,當時我查到曾有兩起被出版社起訴同人誌作者的案例,但原因是因為題材本身十分純真,本就針對小孩子族群(我記得是口袋怪獸和瑪力歐兄弟),但同人誌作者將其故事改編延伸成十分成人性向等淫穢故事,所以才會被出版社告。而其他同人誌...不要說被告了,每年同人誌大會都有主流,在我高中那幾年就是棋靈王、哈利波特和網球王子,而能成為大會主流,到處都是其延伸作品和週邊產品,不管是日本、台灣甚至歐美,都理所當然的將其視為一種被市場認同的榮耀(更甚者,是被同樣喜愛畫圖的族群認同)。那音樂呢?歌詞呢? 歌手能登上搜查引擎排行榜是榮耀,網路是趨勢,為什麼還不想辦法把一定會放在網路上的自己先放上來,定好你決定的遊戲規則,若市場消費者都能認同,利益不就是你的?
講起來很容易我知道,但實在是沒看到有人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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