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這時候就覺得網誌很好很方便,用習慣噗浪、fb之後,要很通順的說話、寫文章已經變成一件有難度的事情。話會說得太快、情緒太直接就分享出去,好處是思考也多了,把事情記錄下來、得到回應和討論的機會也多了,想當年熱衷寫網誌的時候,時不時就會按F5重新整理,期待著會不會有人來留言回應;現在只要打開FB看右上角有多少通知點開就是,有這種時代差異的感嘆真的證明了我漸漸在變老。
離題了。
回到網誌,是為了在心裡想寫很久的那個主題,有關於我從高一加入熱音社,大二認識雞小米(也就是我現在的吉他手/團長),到出社會之後從Bass手轉成主唱,一路上碰到過很多事情,也有很多很多感觸和心得。大概就是人老了,想趁著有那個碎碎唸的心情、而且記憶力還沒有衰退到太誇張的時候把一些事情記下來。
我說話的口氣常會很自我中心、嚴厲或是過於認真,所以我想把這篇先寫在前面:我不是什麼名人,網誌是公開場合,但我表達的畢竟只是個人立場和心得,概不對別人負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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