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篇文章,好久以前就該寫了。也已經寫了好久好久。
好像一直還欠著某些人什麼似的,一直記著這件未完成的事情。也說不上是什麼責任或必須做的什麼事,只能說自己一直記著,也理所當然的知道總有一天要把這些事情寫出來、完整一些應該是自己或是它們的一樣。
這是一篇很重要的文章。開始記錄了現在的我,還有我們 ─ 這裡的「我們」指的是所有黑心樂團的成員們 ─ 是怎麼走到這裡的,重要的過程。常有人說,「過程比結果重要」,我不同意。這句話就跟輸了的人說「輸贏不重要」一樣,即使你是真心如此感受,說出來也太矯情,只會讓外人發笑。也許外人理不理解不重要,但我想誰也不願意自己重視的事情,無謂的遭受到無關的人、毫不了解情形卻一句批評說死所有感動吧。
所以我在這裡要先說了,無論我寫出來是好是壞,這都是一篇很重要的,記錄了對我來說,也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的音樂因素。
它不只是一過程,它是你們現在看見的我們的一部份,沒有過去的,還留在我們眼神裡、音樂之中的一部份。
Graffin是我第四個團。
差不多,也該放棄了。
從西音社的迎新夜烤會場離開之後,這個想法就不停的在我腦海裡繞著。
就算加入了,也只是重蹈一次高中時的覆轍罷了。
大二才加入新社團,既不是新生學妹、可以被學長姊照顧帶領的身份,也無法遊刃有餘的以學姊之姿跟誰立刻搭上線;我一個人在迎新夜烤的烤肉盤邊,默默的、默默的想著。
跟我攀談的人,想當然爾少的可以。不知道是因為我的臉還是我的身份的關係(我想兩者都有吧)。
回到租處,悶熱的空氣像是還沒意識到已經開學了的暑假,肆無忌憚盤俱著初秋,和我的心情。
差不多,也該放棄了吧。
我抱著我的琴,一次又一次這樣想著。
沒有練團的生活,我已經過了快兩年了。
自從高三那一場奇蹟般,真的是曇花一現的成果展結束之後,我玩團的日子就停了下來。
也曾再找過別的團,但大多停留在在MSN上討論、或是出來見面聊或練過一兩次團的程度。
真的,真的好無聊啊。
沒有團可以玩的日子。
Bass手也好,主唱也好,我想要玩團~~~~!!!
有點像是自暴自棄式的,我在自己的奇摩交友自我介紹的最上方,加了這麼一句話。
然後我就忘了。
一直到一個多禮拜後,一個改變我人生的留言出現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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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現在有團嗎?
我現在正在找團員...只差bass了
ps..我家主唱住淡水...^ ^"
我曾經不只一次的說過那瞬間我的激動和感動。
但從沒有一次能說得完整的。
我曾經不只一次的想過... 要是那時候的我不是一名Bass手,要是之前的我學的不是Bass,而一心只想要當主唱,小米還有可能找到我嗎?還有可能,我們會成為後來的我們嗎?
答案很明顯,是不可能的。
那時候的Graffin,除了Bass手之外的樂手都差不多已經決定;而要不是我是一名Bass手,我根本不可能加入這個團。
當然,也有可能我會認識別的好朋友,體驗不一樣的玩團生活;但更有可能的,就是我從此放棄玩團的道路,將這樣的自己封印。
所以,我曾經對米爺說過;若是那時他是站在我眼前親口問我要不要加入的,我一定會跳起來,興奮的大喊著那句我後來回他留言的話。
要!!我要!! 請讓我加入你們!!!
後來米爺把我加進MSN,和主唱小杰三個人聊了起來;我們聊起幾個很喜歡的樂團,意外的發現三人有志一同。
「Coldplay很不錯啊。」忘了是誰說的了。
「可是他們那張只有Yellow好聽耶...」某一個人接嘴。
「還有一首也不錯啊!!我一下忘記歌名了...」
而竟然,我們在那張專輯裡唯二喜歡的歌曲,不約而同的都是「The Scientist 」。
「我起雞皮疙瘩了。」我記得我這麼說道。
「哈哈,能遇見大家真是太好了。」這應該是米爺說的。
「我有一種很迫不及待的感覺耶,」我又接道。
「其實我現在已經忍不住抱著琴在玩了... 」
「呃... 其實我也是耶,一邊抱著琴一邊打MSN。」米爺說。
「我也是耶... 我的琴也在躺在大腿上... 」小杰說。
曾經,在那瞬間我已經認定是你們了。
我不需要樂團成名,不需要出道、出專輯什麼的,
當時你們給我的那份感動,那份在血液裡激動的的沸騰的衝動,那不是任何人能夠再給我的。
曾經我真的是這麼想的。
一開始一切都很順利。
在第一次和所有團員們約好了要見面的那天早上,我還被朋友抓去KTV唱歌。
在人來人往的西門町,我在六號出口附近繞了又繞,心臟劇烈的跳動著。
不知道是我太不顯眼還是走來走去的剛好錯過了,和約定的時間過了十幾分鐘之後,我還是沒有看見約好的人。
有點忐忑不安的,我打給了那個叫雞小米的人。
「啊啊,鼓手也說他很早就到了,可是都沒看見人,後來我們就先過來樂器行了。你們沒有碰到嗎?」
這個,大哥,我很不會認臉啊。
有點支支吾吾的,我緊握著自己的手機。
「那妳就往前走一點,我們在前面那家樂器行裡。」
現在想起來,我見到的第一個團員應該是小D,只是那時候我沒注意在門口抽煙的傢伙會是我們團員之一。
戰戰兢兢的走進店裡,整間店也只有那幾個人;我的心裡明明就七上八下,卻表現出一副老神在在的樣子往裡面走去。
那傢伙垂著一頭金毛正拿著店裡的琴和效果器試彈著。
看見我走進來,一旁另一個髮色比較深一點的男生轉過頭跟我打了個招呼。是節奏吉他手小隆。
輕輕點頭表示招呼之後,雙手依舊交叉在胸前,那打扮十分入時的男生,是主唱小杰。
剛抽完煙,從我背後走進來的鼓手‧小D,戴著他的招牌鴨舌帽,帽沿壓得很低,看著眼前吉他手的表情卻是雀躍的。
終於,眼前那個吉他手停下了手中的動作,抬起頭來,跟我說了一個字。
「喲!」他彎起拿Pick的那隻手,朝我揮了一下。
然後,低下頭去繼續彈他的吉他。
這大概就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情景。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把這種鎖碎的事情記得很清楚。
後來我們在肯德雞開了第一次會議,其實也就是聊聊大家喜歡的音樂,想做的音樂類型,跟對這個團的計劃等等的。
說實話我已經不記得確實聊了些什麼了。
我也不知道,要是後來會經歷很多難忘的事情,愉快和不愉快,深切的體會,
那時候的我還會這麼興奮樂觀嗎?
我想會的。
一定會。
第一次練團前,小米開了三首歌。
三首歌都是他從上一個團留下來的,他的創作曲。
說實話第一次放來聽的時候,總覺得這些歌要是之間沒有斷掉,從頭播到尾我可能也分不出來哪裡有換歌了。
跟好不好聽沒有關係,只是風格大多相近,雖然也有輕重快慢之分,但總有一種相同的味道。
我還記得進團室那天,我是最後一個到的。
忘了為什麼,但在一種輕鬆又凝重的氣氛下,我將琴揹好插好電,然後在小米的意示之下,大家緩緩開始。
說實話,那天的我幾乎是什麼沒有準備。
並不是覺得自己多強,簡單的說,因為是住在跟別人分租家庭式的公寓裡,我在淡水很少有機會能開音箱練琴;加上小米的Demo裡Bass聲線並不特別清楚,我抓出了根音,吃力的加上自己的變化,有點像是小時候學鋼琴練習的變奏曲一樣,在簡單的旋律裡加進許多裝飾音,大概也就是如此而已。
開始練之前,主唱小杰說他想在旁邊先聽聽看感覺,小米同意了;於是他拿著歌詞,靠著牆,靜靜的看著我們。
練了兩三次,小米對我說,不用編得那麼花沒關係。我有點臉紅,輕輕的點了點頭。
忘了是第幾次開始,我在簡單的Bass Line裡變的比較順暢,心跳也沒那麼快了。主唱也加了進來,在斷斷續續的幾次練歌跟調整之間,兩個小時的練團時間很快就結束了。
一切都感覺很愉快,甚至有點不真實。
後來小米告訴我們,他家在新莊,樓中樓隔了一個小房間起來當練團室,是上一個團大家一起弄出來的,可是用沒多少次就散團了,鼓啊,音箱什麼的,幾乎都還在。
之後大概有整整一年,我們每個週末都泡在小米家,練團、吃飯、看電視、在小米房間看影片、在練團室喝酒打電動...
現在想起來,能擁有過那麼一段日子的我們真的是很奢侈的。
加入Graffin之後,練團的日子開始變得有點不一樣。
怎麼說呢... 除了這是我參加的第一個「純創作樂團」之外,還有很多跟往常不同的「習慣」。
以往練團,身為Bass手的我若是有事情不能到,其他樂手大多還是會出席一同練團;說實話,Bass在練團時並不是缺少了就無法進行歌曲的樂器... 忘記自己在哪一個團的時期學到了這件事情,所以偶爾,對自己的出席率也就不是那麼關心。
但一直到加入Graffin,才發現對團長小米來說,若是有一個樂手不能到場,那麼這個禮拜視同無法練團。所以無形中自己的責任感也就更重了,畢竟我們一個禮拜也只有一天週末的練團時間而已。
另外,當時的我、吉他手小隆跟主唱小杰都就讀同一所大學,雖然生活圈有了交集,但平日幾乎完全沒有連絡。當然大家都有彼此的手機、Msn... 但也許是客氣,也許大家都不知道從何起頭,頭一兩個月我們大概也都是維持這種「只有週末才見面」的友誼。
每個禮拜天下午,大家會自動聚集在小米家;雖然是約一點練團,但一點通常是開始吃便當看電視的時間;一直到大家吃吃喝喝的差不多了,就上樓練團,練到有人累了,上廁所、喝水、或是小米回房間播影片或拿東西,大家又開始在他家上上下下、打打鬧鬧。
鼓手小D和主奏吉他手小米是團裡最強的,也是年紀最長的兩位。
小D總是叼著一根煙,押低他的鴨舌帽;雖然看起來又酷又帥,但其實嘴巴得理不饒人到一個地步,就連本人都承認他就是嘴賤。
不過當然,那時候的我們都還沒有領教到。
一開始大家都搞低調,通常就是我跟小杰在吵吵鬧鬧。
我們兩個的感情並沒有特別好,只是隱隱約約可以感覺到對彼此有一種特殊的情緒 ─ 請不要誤會,不是少女漫畫粉紅色的浪漫的那種情緒,現在回想起來,說得露骨一點的話,可以說我們從一開始對彼此都有那麼一點直覺上的敵意吧。
那時候的Graffin,大家都處於一種很好相處的模式,不會有太多意見,甚至都不太會出意見;歌曲通常是小米寫了、用電腦或自己的樂器錄出一首Demo來發給大家、大家再照各自的想法去修改、再在練團時慢慢修合成一首完整的歌;而我當初第一次與小米和小杰聊過MSN之後,就著當時的感覺就寫了一首歌名叫做「一起走」的歌詞,而小米也很順利的完成的它的曲子,自此之後,小米就偶爾會在我源源不斷的歌詞創作中揀出他覺得滿意的,譜上他理想說中的曲子,慢慢打造出更多屬於我們樂團的歌曲們。
而小杰其實也是個對詞曲創作頗有心得的主唱,他的詞曲甚至還曾經由經紀人賣給唱片公司過(別問我是哪一首,說實話我不知道);團裡也有一兩首歌詞是由他所創作,只是也許因為我的創作量比較大,相對於他偶爾完成的心血之作,我的歌詞在團裡佔得比例就來得多了一點。加上剛加入樂團時,我曾經有將自己唱錄的音樂傳給小米聽過,小米那時在我們三人的聊天室裡曾半開玩笑的對小杰說:「看來你去彈Bass,主唱給她當好啦!」我相信當時小米只是玩笑話,但回想起來總是什麼都能被解釋成日後分裂的原因。
總之,日積月累的,相對於其他團員的安靜包容,我跟小杰的稜角碰撞就顯得突兀。
我們開始對樂團的走向有不同的規劃,甚至於對一首歌的細部也有不一樣的意見。多數時候我們仍舊客氣的討論,但心裡的疙瘩越來越硬,越來越明顯,漸漸到了一種無法忽視的地步。
一直到年底,Graffin的第一場舞台表演,是因為小米所任職的公司剛好舉辦尾牙,老闆對於小米自告奮勇要替公司創作一首樂團版的「社歌」感到十分有興趣,於是某個下午,我們一群人便壓在米爺的床上,集思廣義的想寫出一首符合意境的商業歌曲。
到那一刻我才知道,為既有的曲一個音一個字的填上歌詞已經很難了,要寫得通順流暢、卻又要加進許多諸如公司名稱、公司精神標語之類的文字,那才真的是難上加難。
好不容易大家一起完成了歌詞(曲是拿米爺之前創作的輕快歌曲用上的),開始要讓小杰直接唱歌錄進電腦。錄了幾次,他嫌大家都在旁邊看他很彆扭,我們就開始各自做自己的事情,看書、看電視、抽煙、睡覺,一直到他好不容易錄好,米爺說感覺剛才譜曲時,副歌有我跟小隆在後頭幫小杰合唱的感覺不錯,於是我跟小隆又各隨興的錄了一遍,米爺說是他會負責剪輯幾個版本,再送給他老闆決定。
幸或不幸,我不知道。不過最終獲得小米老闆青睞的,發行到他們公司全省各地、甚至美國和日本分公司的社歌版本,據說,大部份是我唱的。
這樣寫下來,後來小杰會那樣討厭我,好像是理所當然的?
第一場表演,在我印象中我們只準備了三首歌。
一首小杰自己寫的歌詞,在台上時他還是忘了詞,即使準備的大抄壓在地上,但礙於乾冰和燈光的關係,現在想起來,應該是沒有發揮到什麼作用。
加上大家幾乎都在吃飯,沒什麼人理會台上的表演,對於那種「把手借給我好嗎」或是「跟我一起打拍子」之類的帶動,更是難上加難。
從中午開始準備到下午表演,我們只有一個麵包的禮盒可以吃;大夥兒第一次在這種商業舞台上表演,除了小米跟小D的老神在在以外,其他人在彈到一半突然有位經理上台發紅包這種狀況都顯得十分手足無措。
上台前,小D閒著無聊,口渴又沒有水喝,看到一旁要拿上台給董事長敬酒的紹興酒,他一口氣就幹掉了一杯。
等我們又氣又好笑的發現的時候,他整個人本來就很白的臉頰上早已經飛上不知道多少朵紅花,開high了一大半,半瘋半裝的把另一杯酒倒了一半到已經空了的杯子裡,假裝粉飾太平。
好不容易下了舞台,一群人早已經累得又餓又渴,好在小杰的朋友,同是淡江的一位學長好心開車來載我們,大夥累得沒辦法決定要吃什麼,從圓山開到紅樹林站的家樂福,買了瓶橘子口味的Absolute(伏特加),開到淡水沒有想吃的東西,又一路開回信義路上的Friday's,餓到已經說不出話的一群人這才衝進店裡,像一群瘋掉的小鬼一樣,叫了一杯80塊的可樂雪碧,一邊不停的無限續杯,一邊又偷偷在自己杯子裡加進偷帶進來的伏特加。
那一晚玩瘋了的是我們不停大笑的回憶,擠滿了八個人的座位除了樂手之外還有兩名後來家眷團的創始成員,我當時的男朋友潘小亮,跟非常好心,總是笑著載著我們南下北上的好學長YF。
後來我忘了是什麼名義,大家曾經又聚在團室裡一起喝酒過,當時甚至還留下了一堆臉紅紅的酒鬼照。
快樂的回憶總是能放得很大。
即使後來任何不愉快,也無法掩蓋過當時我們快樂的光芒。
真的沒有辦法。
後來的決裂其實都發生的很快。
年初,小D決定去日本鼓學校進修,大家抱著非常、非常捨不得的心情,笑著為他辦了一場送別會。後來我跟小米合作完成的創作曲「絕響」就是送給小D的專屬歌曲。
小D的行李輕便到不行,隨身行李只有夾在護照裡的一雙鼓棒,那就是他的決心,他一身輕的牽掛和厚實的夢想。
他飛走的那天我要上課,沒辦法到場送行。只是在教室裡不停看著手錶、想著小D這時候應該到哪裡的我,當時還是忍不住紅了眼眶。
後來小米說,小D很帥氣的過了海關,頭也沒有回的對他們揮了揮手,就此消失在我們的世界裡。
(其實並沒有寫起來這麼帥氣,可憐的小D在日本窮到炸掉,好不容易要去日本出差的米爺帶了兩箱泡麵說要寄給他,卻因為忘了寫他宿舍房號,最後不知道被哪個黑心房東A走,讓小D苦苦盼到餓死... 最後還是回台灣教鼓了啦,不過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XD 小D不要揍我!!)
小D走了之後,少了鼓手的Graffin靠小杰又找到了一個鼓手,當時同樣也是就讀淡江的張狗毛。
原本我在團裡年紀是最小的,狗毛加入之後硬是小了我半年,剛加入時又小隻又閉俗,常常默默的在後面打他的鼓,偏偏鼓又吵到不行,搞得我動不動要跟米爺或小隆討論時還要轉過頭去叫他「閉嘴」,那時候的他應該挺怕我的。
在狗毛加入之後沒多久,我們要參加的第一個比賽就是在楊梅舉辦的熱音賽。
那年YF載著我們一群人,半迷路的到楊梅的時候已經晚上七八點了。
大家熱血沸騰的直奔會場,現場還有好幾團等著試音。
下了車,我們在一旁聽了一兩團的演出,最後大家都累了,上車時不知道誰隨口問了一句,覺得台上這團表演的如何之類的話。
「不錯啊,蠻好聽的。」有人說。
「那個吉他手/Bass手蠻厲害的耶。」忘了是我還是小隆說。
「我也覺得不錯。」忘了是狗毛還是小米說。
「可是我覺得我唱得比那個主唱好耶。」小杰說。
車上的氣氛瞬間降到冰點。
因為那很明顯,很明顯的,並不是事實。
「... 最好是。」我脫口而出。
我承認那時候的我太衝動,而且自以為說得很小聲;但事實證明,在那種氣氛已經要降到冰點以下、又在郊區的車子裡面,任何自以為自言自語的聲音其實整車都聽得非常清楚的。
所以即使日後提起這件事,所有人(不包括YF)都同意我當時的自言自語,我承認自己心裡還是有那麼一點歉意。
但真的只有一點。
那年的比賽我們後來並沒有得獎,但過程還算愉快。
之後我們受邀到桃園想玩音樂成果展中做表演性的演出,一次表演了我們自創的七首歌。那可以算是Graffin的巔峰時期 ─ 不管是樂手們的狀況還是表演出來的音樂,那時候的我們都能夠盡情而愉快的享受在台上或是台下的表演與創作時間,而唯一的遺憾,就是那場表演,使得我們跟小杰之間的關係已經來到決裂的臨界點。
我想很多耐心看到這裡的朋友可能會感到莫名其妙,因為我的字裡行間只有因為我而造成我跟小杰不愉快的種種潛在因素,至於為什麼會演變成整個團與他不合?說實話,事過境遷,我已經無力一一再提起。
光就最後那場表演中來說,除了他無視我們之前討論的結果、沒有穿著團服(事實上我們並沒有怪他,他卻因此覺得受到排擠,差點罷演),整場表演七首歌下來,他每一首都盯著擺在地上的歌詞本、並且不停翻書(後來小D從日本回來,我們把表演的影片給小D看的時候、這件事被小D譙到不行),事後還大言不慚的表示「多著是主唱翻歌詞唱歌」......。
這中間的故事實在太長了,我大概寫了兩百個字之後驚覺有十分之九都是不愉快的事情,所以決定全數刪除。
我前面說過了,即使後來發生的不愉快再說,也不及任何一件當時我們快樂的回憶來得重要。
總之,因為主唱和我極度的不合,加上他處理事情的態度也另其他團員不滿,最後他決定「開除我們所有團員」,帶著「Graffin」這個他取的團名遠走高飛、順便封鎖我們所有團員、擅自在家族發佈「解散消息」。
「Graffin」這個團名陪了我們大概有一年左右的時間,陪我們走過了台北、台中、桃園跟楊梅,最後跟著那個創作出他這個名字的男人、消失於無形。
但一個主唱走了,Graffin的精神還是留在我們四人,甚至所有陪我們南征北討的家眷團當中。
之中我們最感謝的,就是無怨無悔的陪著我們爬爬走的學長大哥,YF。
雖然小杰走的時候連帶著一起說動他、將他拉走,他也留下許多對我們不悅的責罵,但我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怪過他。
多年後,因為朋友的朋友的關係再次遇見他,他很愧疚的請朋友轉告我們,當時的他只聽了小杰的話,就對我們惡言相向,後來真的十分後悔;我一直沒有機會親口告訴他:沒有人怪過你。
謝謝你,也謝謝你們為Graffin做過的一切。
認識你們,遇見過你們,已經是幸福。
這是Graffin第一張團照哦。
從左到右是主唱小杰、鼓手小D、Bass手Jayko、節奏吉他手小隆跟主奏吉他手團長小米。
好久以前的照片了勒。
這篇對我來說是很難寫的。
我一直很努力的將焦點專注在玩樂團的人們身上,
但真的太難了。
我們這群人,並不是只由樂手們組合而成一個樂團,
我們麻煩了更多人,受了更多人的幫忙,才能夠每一次創造出共同美好的回憶。
這些人,有些我能寫出來,有些我不能;
不能並不是特別有什麼原因,就只是單純的我不能。
你們還不是回憶。你們還在現在的我們,現在的黑心樂團的一部份,
我沒辦法就這樣用文字寫出你們的模樣。
因為一切還沒有結束。
我只能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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