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為了你說謊而感到驕傲。
但我會為了你決定不說謊,是因為沒有顧慮到我聽見實情的感受,
而不是因為不願意欺騙我,而感到難過。
謊話就是這樣的。
你越想編得漂亮,天花亂墜的越複雜,
就越容易忘記自己說過的什麼,
而變成自打嘴巴。
接近午夜的店裡,客人早已經走光了。
妹妹默默的在吧台後洗著杯子,不時偷偷瞟望坐在店裡最角落的我和她。
她口沫橫飛的講著那些我們過去的往事,
彷彿我從不曾參與,完全是個陌生的局外人一樣,
自己添加了一大堆完全事實情以外的劇情,根本沒有發生過的情節,
然後又不時停頓下來,用一種不安的眼神拼命尋求我的認同,
好像我一點頭表示同意,就表示我這個實際上參與過那段過往的角色、認可了這樣的故事真的發生過一般。
實在是很可笑啊。
我看著她完全不打算承認自己的錯誤,還是一樣甜甜的笑著說著,
完全忘了她之前曾經說謊編理由哄騙我,
如今竟然大剌剌的說著更加聳動的實情,好像她從來不曾打算欺瞞我一樣。
因為實在太可笑,我一時間竟然忘記笑了。
隨著她的叨絮,時間也過了十二點,
我的耐性就像魔法一樣隨著灰姑娘一起飛奔而去,
不同的是我不像王子一樣急著找回我的耐心。
「我記得妳以前不是這麼說的。」
我嚼著那早已經無味的口香糖,努力的擺出不在意的樣子說道。
但是她的臉瞬間刷紅,像是終於記起自己原來不打算對我說實話一樣。
啊,這下糟了。我想。一邊做出若無其事的模樣,繼續嚼著已經硬梆梆的口香糖。
她用力的站了起來(甚至差點把桌上的水杯給翻倒),抓了包包嘟嚷了兩句有別的約會便大步離去了。
「姊,她是誰啊?」等到她離開了門口甚遠,妹妹才小聲的問我。
「我前女朋友。」我將嘴裡已經變成硬橡膠塊的物體吐進垃圾桶裡,毫不在意的回道。
妹妹原本就渾圓的雙眼睜得更大了。
我咧嘴一笑。
「前男友之前的女朋友。分手久到我都不知道多久囉。」
我揉了揉妹妹的頭頂,她整個人愣在原地。
好吧,我只好將她留在吧台裡冷靜冷靜,反正店裡也沒啥客人了,
我摸摸鼻子,自顧自的走進屋子後半部,將所有現在不想面對的擋在門前。
是。我曾經很愛過那女人。
而現在除了她的名字(還是暱稱,本名我也已經模糊),我甚至連清楚的在腦海中勾勒出她戀愛時的面容都不能。
愛或不愛、男人或女人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因為當你必須用謊言來維持一段感情(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對方),
不管開頭多美好最終也必然被忘記。
因為如果你不把那些美好忘記,你會更加撐不下去。
「妳到底是有什麼問題?」 那年她抹著朱紅色的唇蜜,吐出來的話卻比利刃還傷人。
「我有什麼問題?! 不是妳說要一起去面試進同一家公司的嗎?」我不解的吼了回去。
「拜託!! 都已經幾歲的人了,像我們這樣的關係怎麼可以持續到畢業以後!! 拜託妳醒醒好不好!!」
說完,她甩門就走。
我等了幾天,賭氣不打電話給她,想說再怎樣她也會來我們外租的宿舍把東西搬走吧。
又等了幾天,一個人在家的我不甘願且心虛的轉開了她的房門,
這才發現一切東西早已被搬空,在桌上只遺留了一只純白的信封。
我拆開一看,裡面是一張機票,連著不知道何時被她摸走的我的護照一起塞著,
而日期,是昨天,早已錯過。
愛情不是偶像劇。
不是奔出門外就會有人追上去,
不是躲在牆後的人一定會被尋找的人發現,
誤會就是誤會,不解釋沒人能明白,
錯過就是錯過,不會有奇蹟。
真的,真的不會有奇蹟。
那年秋天,她出國唸書,我找到了工作,
而那張被留在桌上的機票,被我撕得碎碎的,碎碎的。
連同我的心一起。
我想我應該有病吧。
不知是本性被激發了還是我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就算是正在愛著的人,也會忍不住常想到那些惡毒的話。
別煩我,走開好不好,你是白癡嗎? 拜託!!
唯一沒有說出口的原因,是因為我知道我沒有資格這樣對待別人。
我也只不過是這片大海裡躺在沙灘上的一顆小石頭罷了,
完全沒有比誰了不起。
拼了命的賺錢,搬離家裡並不是為了什麼值得炫耀的理由。
既沒有什麼崇高的理想,也沒有不切實際的大夢。
我就是我而已。
愛人也是一樣。
分手就是因為不愛了,沒那麼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
不用再問我為什麼、也不用再幫我找藉口了,
實在是好累啊。
「老闆娘,我們來了。」
一直到我抬起頭看見那兩個扭扭捏捏的大男生揹著吉他佔在我面前,
我才想起來已經是禮拜四了。
還好要在店裡放Live表演的計劃我已經想了很久,
所以該清空的表演小角落(已經徹走了一桌四人大桌,雜物間一整個差點滿出來),
店裡的三顆喇叭,普通的PA音場控制等等,很快的就排了出來。
沒想到竟然是那兩個天兵,要上台前一個緊張竟然把吉他弦給繃斷了。
「有沒有怎樣? 沒有受傷吧?」
妹妹很緊張,一個皺眉就將冰毛巾遞了上去。
小男生沒看過正妹,整個臉紅到不行。
很好,是嫌我操煩的事情還不夠多就是了。
再思春我就直接把你們踹出去。
彷彿是接收到我的惡毒電波,遊戲重重的搥了鈴木一下,
發春的小男生立刻回到冬天裡來。
很好,這樣才乖嘛。
我走到店後面,從房間裡帶出一把Yamaha的CPX900,
兩個小男生驚訝的睜大了眼睛。
「老闆娘,妳也會彈吉他哦! 」
在那兩雙又白又天真的眼睛裡,我看到他們的驚喜、好奇、還有一點危機意識。
好吧,算你們識相,還知道要怕被搶飯碗。
「會的話還請你們幹嘛?」我瞇著眼睛朝他們冷笑了一下。
兩雙眼睛立刻暗了下來,乖乖的道了謝,必恭必敬的接過琴。
我並不是個嚴厲的人,但既然你拿了我的錢,
最好不要隨便做事還想跟我套交情。
表演結束,兩個人狼吞虎嚥的吞下妹妹為他們準備的晚餐。
我在一邊已經裝好兩個人第一次的薪水,說明了扣了兩百塊琴費。
兩個人不敢說什麼,但誰被扣錢心情會好呢?
對我來說,付不敬業的員工錢才讓我心情不好咧。
妹妹一邊招呼客人,一邊跟他們笑著聊天。
確定禮拜五的上班日,交待了一下準備幾首時下熱門的流行歌,
我便放他們在店裡繼續思春,一個人回到店後。
我嚴肅? 也許吧。
我只是很認真的去追求我想要的結果罷了。
雖然到最後常常什麼都得不到。
但我還是要說,那樣認真追逐著太陽的我,是快樂的。
我的手機又響了。
好像讓我的手機響整整四分四零一秒(我放了整首Travis的Selfish Jean當他的來電鈴聲)十次,是他每晚六點到十點的某種儀式一樣。
我照例將手機關上靜音,打開了音響,
在我一個人的小世界裡開起Travis演唱會。
很殘忍的希望他過得很好。
好到老早就把我忘的一乾二淨了也沒關係。
很殘忍的希望他已經不愛我了,希望他有了更好的生活,
而這些希望並不是因為我愛他,因為我為他好,
更不是因為愧疚,不是因為任何補償心態,
我說了,是因為殘忍。
因為我很殘忍的想著,
要是他真的過得那麼好的話,就不會再來煩我了。
我的殘忍,越獨立,越明顯,越惡毒,
到了一種想起時連自己都忍不住作嘔的地步。
我討厭自己。更討厭沒有辦法喜歡自己的自己。
因為我一直以來都覺得,就算要去做的這件事情不對,
只要我能說服自己,這樣做會讓自己更好、更快樂,
其次是不會傷害到別人,那麼我就接受。
如今,我不快樂。
而且我傷害了別人。
「姊?」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聽見妹妹在門口叫我的聲音,
這才發現自己不小心睡著了。
「嗯?」我勉強側起身看著她。「什麼事?」
「洗個澡再睡吧。」她說。半個身子探了進來。
「嗯。」我含糊的應了一句。「幾點了?」
她看了看錶。「快一點囉。」
我用力的眨了一下眼睛,努力將苦澀感趕出眼眶。
等到我比較清醒了,才發現妹妹穿著迷你短裙和V領襯衫,
臉上的妝也比在店裡時濃了許多。
「妳要出去?」我很廢話的問了一句。
「等等FLY要來接我。」她笑著說。
FLY是她男朋友。交往好像一年多了吧。
大家都說他的名字取得好,有人叫他「阿飛」,有人叫他「小翔」,
但我個人比較喜歡直譯,叫他蒼蠅。
這樣我對這個人的觀感和他讓我妹傷心的程度應該一語道盡了吧?
「路上小心。」我坐起身來,揉了揉頭髮。
她應了聲好,關上房門,出去了。
她知道的,我不會阻止她去受傷。
去愛去恨去高興難過,
妳的人生,妳自己去承受,
我們是家人,不管樂不樂見我都會在這裡等妳回來。
只是當然。
沒有誰是永遠在誰身邊的。
與其說堅強,不如說我已經失望到變得冷漠。
而我的妹妹,是好是歹,我還不知道,
但起碼她哭了之後,她還會笑。
那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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