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不肯開的花

 

我們都不停的擔憂著,害怕被討厭。
然後又在心門後那塊自以為沒有意識的角落(聽他們說那叫做"潛意識"),
拼命累積著一堆堆一沱沱別人的不是。

等到別人問起,「怎麼會分手呢?」或是「怎麼最近和他沒連絡了?」
便可以理直氣壯的,或是故作憂怨的,
將心門打開,把圍成結界的旗子連根拔起。

原來「不打算記住的」,都突然記憶猶新的,如數家珍。

總之原來一切都是他的不對啊。
我怎麼不知道?

 


 


手機響了。

我緩緩的踩著油門,白色的小Swift在下班的車潮中像水草一般被推動沉浮著。

甚至不用將手機從包包裡拿出來,我都知道是誰打來的。
很簡單。因為那是專屬於某個人的鈴聲。

我將車子緩緩右彎,拐進咖啡館的右面。
很幸運的,一台車子正要離開。
看他緩慢而笨拙的倒車又轉斜,想必是個剛拿到駕照的年輕人。
想當年我也是這樣,在副駕駛座的母親一邊擔心著她的車,一邊擔心我撞上別人。
不自覺的笑了,也就對眼前的陌生人多了點耐性,像是當年一樣也這麼包容自己的某個路人一樣。

在等待的同時我拿出備在車上的口香糖放進嘴裡,扭開被CD淹沒許久的廣播收音,
花了不少錢改過的低音喇叭傳出美國經典搖滾女歌手Alanis Morissette的沙啞嗓音,
一次又一次的唱著,You, you, you oughta know....

該知道什麼呢?
你一次又一次打給我,是想告訴我什麼呢?
有什麼樣重要的事情,值得你這樣不停不停嘗試著連絡上我?

我有點不自在的清了清喉嚨,突然有點被自己的聲音給嚇到。
再怎樣,也不只是想聽我的聲音那樣單純吧。

新手駕駛緩緩的往巷子的另一邊開走了,彷彿看見他的頭從車窗伸了出來,輕輕對我點了點。

 


 


店裡客人們還是一樣八分滿的狀態。
我刻意避開了妹妹從吧台後投來的視線,逕自往房子後方走去。
也不是說有什麼爭執還是吵架,真的要說有什麼也只是她單方面的挨了我的罵而已。
只是她總能再撐起笑臉與我笑鬧,這下反而尷尬的是我了,真糟糕。

我在浴室裡稍稍沖了個澡,換上輕便的白T恤和牛仔褲,
在辦公室裡如同迷你牢籠般禁錮我的襯衫窄裙被我隨意扔進了洗衣籃。

好啦,我知道它們該手洗的。
但我還是要稍微發洩一下我的怨恨。

八點五十分。有人敲了敲我的房門。
妹妹的頭探了進來,兩根紮在臉頰兩側的馬尾在門後晃啊晃的,
她仍舊是一臉撒嬌樣的看著我,眨了眨她那雙和我最不像的大眼睛。

「姊,應徵的那兩個男生來囉。我叫他們在後面和室等了。」

「哦,有點早到了呢。」我隨手抓了件短外套穿上,讓自己起碼看起來沒那麼家居。

然後妹妹回到店前繼續忙她的,我往房子的更深處走去,
那兩個看來大概大二、大三的年輕男孩,正有些扭捏的在和室地板上小聲交談著。

「嗨。」我說。盡量不嚇到他們。不過我想光我這張嚴峻的臉就夠嚇到他們了。

果不其然,其中一個男孩眼睛忽地撐大,另一個倒是勉強能夠假裝鎮定。

「我是跟你們通電話那個,算是老板吧。叫我老板就好。」

我抓了抓後腦勺,馬尾靠頭的這端老是很容易悶到流汗。
我承認我分心了。眼前這兩個男孩實在是沒勾起我多大興趣。

別誤會。我不是在徵小白臉還是牛郎,只是人初次見面說白了本來就是看外表,
加上這兩個又沒有要自我介紹的意思,我會興趣缺缺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哦。我忘了說,我是在徵在店裡駐唱的歌手。
不接受卡拉帶,基本上來說也不接受電子琴。沒為什麼,我是老板,個人偏好。

兩個男孩明顯的吞了吞口水,看起來比較慌張的那個突然開口說:

「我是遊戲,他叫鈴木,我們是來應徵駐唱的。」


我的腦海裡突然出現漫畫「遊戲王」裡的爆炸頭男主角和不知名宅男在我店裡彈吉他唱歌的畫面。

頭突然很痛。

大概是我的想法直接反應在臉上的關係,兩個男孩更加不安了起來。


「......試唱看看吧?」我仍舊站在門外,對他們身後的吉他揮了揮手。

 


 


其實沒什麼意外,除了那個叫遊戲的男孩在緊張之下聲音有點緊繃,
另外那個鈴木的吉他技巧倒是十分熟練,但我覺得與其說他是不緊張,不如說他根本就是放空。
歌聲普通,聽了自然舒服,不會矯情的硬是飆高音或壓哭腔,
歌曲聽起來很輕鬆,有一點拔辣,但無所謂,我又不是開Live house。

「禮拜四開始上班,ok?」
我勉強揚了揚嘴角。並不是不想笑,只是我本來嘴唇就薄,實在很難看起來親切。

兩個男孩如釋重負的露出了笑容,隨即又有些不好意思、怯怯懦懦的看著我。

「一場一千二,六點半到,七點唱到九點,包晚餐。」我很直接的說。
「這是試用期,一個月過去,只要客人反應好,一場兩千起跳。」

說實話,薪資我根本就是亂開的。不過看著兩人閃亮的神情,我想應該是開高了。
兩個大學小男生,在寄來的mail上寫著兩人的資歷,差不多等於是沒有。
不過兩人從高中認識到現在,一同創作了不少歌曲倒是讓我十分有興趣。

我也曾經有過自己的夢想。擁有這家店,就是我夢想很大一部份的成功;
至於另一半...


兩個大男孩在門邊鞠躬跟我道了再見,消失在巷子的另一邊。
我又抓了抓後腦勺,轉身將後門關上。


有時候,有些夢想交給其他人實現也不錯。

 


 


「姊,我泡了茶給妳,在門邊桌上。」

男孩們一走,妹妹的聲音就從走廊另一邊傳來。
我隨口說了聲謝啦,然後將冰涼的水果茶帶進房內,輕輕將門關上。

前面是我的店,後面是我的家,
妹妹有時候會睡在和室裡,有時候會回老家睡。
反正老家也沒人了,她有時會帶男朋友回去,
不過在我印象中,好像有時會出現幾個沒見過的男人。

我從來不過問,她有時提起男人們的名字我也只是隨口應答,
妹妹沒有工作,我聘她來店裡幫我打理一切大小事;
而我仍舊在資訊公司做個不大不小的資訊人員,偶爾心血來潮就會大整修店裡一番。

像這次決定找人駐唱也是我很隨便的決定了,妹妹就笑著接受。
嗯。不知道個性互補是不是就是這樣。

差兩歲不算差很多,興趣嗜好也不是說不像,
但我想是價值觀問題吧。我也說不上來。
但不管怎樣,畢竟還是姊妹。


突然覺得這時候應該給自己點上一枝煙,但也早就戒煙很久了。


我將電腦打開,吸了兩口冰茶。妹妹泡的還是一樣好喝。
隨手將兩片削得薄薄的冰涼蘋果塞進嘴巴,一邊將電腦開啟一堆有的沒有的通訊軟體和網頁。
點了太多東西,電腦速度一下子被拖得很慢,定格在我最後點開的Msn主視窗上。
分類一格一格,我的視線從親戚、同事、大學、高中同學和網友,
一直到最上層的那類,只有一個人的分類。

Sunshine,我輕輕唸著。
然後右手很輕很輕的在上面輕點了兩下,重新輸入名稱。

Sunset。我按下enter。

日升日落,陽光被黑夜吞沒。
就像我們,消失在彼此的世界。

 


 


好吧。我知道這樣講不公平。
實際上來說,應該是「我消失在他的世界」而已。

因為打從一開始我就不打算讓自己消沉,
所以在分手的前一兩個禮拜,我便搬出了老家,開了這間店,
同時開始和他討論分手。

我們的感情,不是用年資算的。
我只能說,我們待在彼此的生命裡一段很長的時間,
而最後,我發現很多付出並不能永遠得到想要的收獲。

所以太多朋友問我為什麼。

為什麼分手呢?只有他可以忍受妳浮燥的壞脾氣不是嗎。
也許他對感情是有點懶散,但在一起這麼久了嘛,
妳怎麼會現在才覺得受不了了呢?

千奇百怪,我完全懶得再回想。
因為即使我們分手至今已逾一年,
還是常有消息太不靈通的老朋友打電話來關心這已經舊到不能再舊的新聞。
一開始我會認真回答。
當作是我在吐苦水也好,是在對自己(順便對他們,真的是順便)宣告我沒有錯也好,
和他分手之後,我過得不錯,我也知道許多我倆共通的朋友不太諒解。

是啊,看起來是很狠心吧。

只是我的難過、我的掙扎,統統在分手前一年多耗盡了,
當我為自己備好了一切後路,然後不則手段、軟硬兼施的說要分手的時候,
你該知道我不是不想再為這段感情付出了,
也不是不願意再去嘗試分手以外的可能,
而是我想得到的方法、我做得到的事情,我早已全部用盡。

不管是旁敲側擊的希望影響他讓我難以忍受的一面,
還是開誠怖公的和他吵架、聊天希望改變無奈的現狀,
當然也詢問他想要的感情狀況,若這樣的我沒辦法達到,又該如何改變;
只是到了最後,當我只給他分手或被我甩這兩種選擇的時候,
我罕見的看到了他的憤怒和悲傷。

我不意外。

我甚至有了心理準備會受到傷害。生理或心理上的。
當然我信任這個我愛了半輩子的男人,
但我永遠不是自己以外的人,誰真的知道呢。

無論如何,我和他流淚、痛哭了一個晚上,
最後平安的下了他的車,走進自己的老家;

但的確,最後他還是深深的傷害了我。
在最後他真的知道一切無法挽回的時候,他故作幽默的說了一句:

「唉呀,那保險套沒人可用,會放到過期了。」

我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著他。「你不是認真的吧?」

「真的啊!沒得用了,好浪費耶。」他剛哭過的眼睛還有點血絲,卻是一臉笑笑的看著我。

「......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應該做分手前最後一次愛?」

「可以嗎?」


然後我下了車,回家。

 


 

 
如果你用你的方式傷害我,
那我也會用我的。

所以分手那夜我就完全搬離了舊家,換了手機,
消失。
消失在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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