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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網誌比較久的朋友就知道,約莫去年底我發現了一位才華洋溢的創作──阿芳先生,
介紹了他幾篇我非常喜愛的創作,
也在他個人獨立出版他第一本創作書的時候、參加他所舉辦的活動為他寫了簡單的序;
(延伸閱讀 ─ 我寫阿芳先生的讀者推薦序
http://blog.pixnet.net/Jayko/post/10251067
http://blog.pixnet.net/Jayko/post/10191465 )
因緣際會下也算是認識了這位非常不一樣的全職創作者。
(從漫畫、水彩、素描、電腦小動畫、攝影、影像合成後製、室內裝潢設計.........,阿芳先生一手包辦!)
今年他的書再版了,改版的封面呈現了這半年多以來阿芳先生心境上的改變,
色系變得更加鮮明活潑,很高興在封面看到阿芳先生笑臉(笑),
當初我推薦親朋好友大概訂了十五本,這次再版適逢阿芳先生三十大壽(?),
他特地舉辦了一個預購即可抽獎活動(至7/14前算預購,過了就沒辦法參加抽獎囉),
獎品全都是他親手縫製的小包包、他設計的筆記本,甚至還有他的自畫像原槁!!
嗚嗚,我也想要ˊˋ
總之,工商服務時間,意者請洽阿芳先生網站(小心上癮,最好趁有閒的時候再點)。
不過我這篇主要不是要幫他打廣告而已。
上個禮拜,我收到同事的一封轉寄信,
這位同事去年也買了阿芳先生的書,他收到這封轉寄信後很快的轉寄給我。
「這不是阿芳先生的圖嗎?」他Msn這樣問我。
我點開一看,見鬼了,當然是啊。
是阿芳先生畫得那篇關於他觀察各種情侶在共乘機車時的行為模式,
標題是「很機車的甜蜜」。
整張圖像是直接用右鍵存下來一樣(但阿芳先生的Blog是不開放右鍵的),
一字不露的照單全收,信的只旨也很簡單,很隨便的寫著「有趣的~機車的甜蜜」。
說實話當場看到實在是心情很差。
我曾經看過有人這樣盜轉阿芳先生的圖文被他抓到,
對方竟然是冷冷的回他,是覺得你的東西不錯才用的耶。
... 真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這種人,覺得別人得到你的欣賞都該謝天謝地!?
轉寄信上完全沒有註明出處,沒有阿芳先生的網站連結,
最扯的是,連「阿芳先生」四個字都沒有出現!!
彷彿作者已經不可考,這張圖版權早已失效,
隨便別人怎麼用怎麼傳一樣。
「也算是幫他宣傳嘛。」另一個同事好脾氣的說。
「連作者名字都沒寫怎麼叫幫他宣傳!」我沒好氣的回道。
我也曾經被盜轉過文章,比較多的是轉了我的翻譯歌詞而沒有任何連結或註明不是轉錄者自己翻的,
好像我翻譯的只不過是把官方翻譯打上電腦而已,其實仔細一點看就知道壓根兒沒有這回事。
我真的覺得台灣人的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等的觀念非常淡薄,
這實在不是一個創意產業發達、自由民主的國家該有的文化水平。
請停止轉寄來源不明的轉寄文章、圖片。
除非你再也不想看見這麼感動人心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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