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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現在都是「部落客」或是「部落主」了,就連培養在Blog寫日誌才不到一年(之前九年都在bbs上)的我也被如此相稱,真令我十分驚訝。

其實比起「部落客」,我想「逛部落客」還更足以形容我吧!

我非常喜歡Pixnet的「誰來我家」和「我去誰家」功能,連結去連來我家的人的Blog,再從他的「我去誰家」裡連去他去的別的Blog,峰峰相連到天邊,一山還有一山高,我就是這麼認識了酪梨壽司、Howrdㄚ豪先生(不是我大哥)、YenTown和很多很多其他很有自己見解和堅持的部落客。
還有首頁一個禮拜更換一次的推薦、分類精選等等,讓我常在點進去之後大呼過癮,感謝老天和小編,當然,還有努力不懈的部落客們。

看了很多故事,他們從很多我從沒想過的思考角度看進這個世界的瞳孔,
我只懂得直視,還不太會掩飾自己的好奇心,十分糟糕,外加幼稚。

介紹我Blog的朋友常會在數天後發現我開始留言,有時隨興聊天,有時認真發聲,
而通常是後者比較多。
從阿芳先生和蜂先生身上我學到,你有多認真的對待別人,別人就有多認真的對待你。
當然這條定律不是百分之百你栽了多少就能收穫多少,而是一種人與人相處間、去和跟你全然不同世界的人架起橋樑的機會。

當你在享受別人提供的資訊,不管是美食、音樂娛樂或實用商務,
當你被別的的圖文創作感動,當你聽見他的音樂覺得驚豔,
當你對他的話語心有戚戚焉,當你看著他的文字憶起自己也曾這麼想,
留下幾句聊天般的文字,甚至不吝給予幾個加油鼓勵的字樣,到底是有什麼難的呢?

我努力的感動別人,同時,更努力的告訴感動我的人:你成功了。




我想「逛部落客」還是比較適合我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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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潔小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