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時候,光喊你的名字,
就已經,用‧盡‧力‧氣。
我們寫了一張To Do List,把我們想去的想玩想吃的想看的全都記下來。
像兩個長不大的孩子一樣,內容不外乎天氣好的動物園,幾個月才有一次的創意市集,網頁兩年沒更新不知道還有沒有開的藝術咖啡廳,和五、六部已經老到快沒有人記得的舊電影。
我們像是某部電影裡的兩個主角一樣,彷彿知道自己接近了生命的盡頭,於是決定一路玩盡所有在腦海中曾靈光一閃的嚮往。
「其實我還想去跳傘、攀岩、溯溪......」小三扳著手指頭數了數,一邊偷瞄了一眼在一旁臉色已經鐵青的我。「...不過沒關係,等到小七想去我們再去好了。」
然後他牽起我的手,往我們第一場午夜場電影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