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台灣獨立音樂,一定要感謝的就是Live house們。
  
  有些人的觀念比較公事公辦,覺得樂團像是被Live house雇用的人,Live house靠著有樂團去表演而得到收入(賺錢),而樂團本身花時間、心力、金錢在練團、寫歌之類的成本也全由樂團本身負擔,所以樂團去Live house表演得到酬庸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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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在前面】

  這時候就覺得網誌很好很方便,用習慣噗浪、fb之後,要很通順的說話、寫文章已經變成一件有難度的事情。話會說得太快、情緒太直接就分享出去,好處是思考也多了,把事情記錄下來、得到回應和討論的機會也多了,想當年熱衷寫網誌的時候,時不時就會按F5重新整理,期待著會不會有人來留言回應;現在只要打開FB看右上角有多少通知點開就是,有這種時代差異的感嘆真的證明了我漸漸在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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