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畢業時我身高已經一六八,高中畢業時健康檢查表上更大大寫著「170 cm」,

小時候家母一直擔心我長大沒男生敢追我,

但沒兩年又為我換男友的速度直罵我遺傳了父親的血統,果真是天生的花蝴蝶。

 

我當這是種稱讚。

相遇的時候,我在他身上嗅到同種人的氣息。

他身高超過一百八,站在我身邊總讓旁人覺得我們是明星情侶一般。

於是我甩了當時一往情深卻悶葫蘆的男朋友,跟他走在一起。

 

 

但那是一場充滿了較量意味的愛情。

明知道他的輕蔑,他的認真和成熟穩重,不過是挑釁一樣總是處於理性上風的我,

為他一頭栽下去的手段,

我卻反而一躍而下跳進他挖好的坑裡,

以下往上的眼神更輕蔑的回敬他的挑釁。

 

我敢愛,我敢恨,你只敢把自己放在遠遠的安全的岸上,

可算是贏了?

 

他接受我的挑戰。

於是我們糾纏,我們戰爭,上演所有青春過熟的矯情戲碼,

在互相傷害中不分上下。

 

直到那天在午餐,我拿起點好餐的單子站起身、準備拿到櫃台,

他翹著二郎腿,隻手撐著下巴,微笑的看著我。

 

『我一直很喜歡妳走路的樣子,』他說。

『抬頭挺胸,很有自信,但又像小女人一樣,輕微的扭擺。』

『真好看。』

 

然後我就不知道怎麼走路了。

不知道一直以來我究竟是怎麼走路的?

我走路的樣子究竟是什麼樣子?

 

那一刻起,我被他的話語制約,忍不住一再反覆思考自己走路的樣子究竟該是怎樣的。

 

不到三個月,我們就分手了。

 

 

『我並不希望妳為我改變自己,妳懂嗎?』他嘆氣。

 

「可是我愛你,所以我當然相信你喜歡的類型一定是很好的,

所以我想變成那樣很好的女孩,這不是好事嗎?」我流著眼淚,卻依舊冷靜。

 

他又嘆了口氣,搖了搖頭。『不,妳不需要改變,就算要改變,也不應該是因為我才改變。』

 

「人一生都是在為了別人改變的。為了被喜歡,被接受,為了讓自己過得開心,

我不覺得改變是壞事。」

 

『改變不見得是壞事,』他語氣中濃濃的不耐。『但即使妳為了我改變,也不會變成我喜歡的妳的。』

 

這是永無止盡的繞口令和鬼打牆,可是我很甘願就這樣不要結束。

但他還是走了。

 

 

從此之後,每當我站起身,在跨出步伐之前都忍不住猶豫。

 

以前的我,到底是怎麼走路,怎麼讓你愛我的呢?

我不記得了。於是,你不愛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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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潔小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