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角色一直是個很妙的孩子。
  她就讀的聯合大學位於苗栗縣,而她每個禮拜就托著一個小小的行李箱,咚咚咚的搭火車回台北的家;禮拜天晚上咚咚咚的拖了小行李箱來練團,練完就趕車回苗栗去。

  小角色的長相可愛,聲音可愛,想法可怕。

  咦?為什麼說她可怕呢?

  先別說什麼插隊、公共場合喧嘩她會兇悍的見義勇為了... 我隱約記得她有一個習慣,不開心的時候會揮動手腕,我問她在幹嘛,她說她在想像她手上有一隻鞭子,正在啪啪啪的鞭打那些欠揍的傢伙。

  ...................................囧!

  奇妙的日子過了一年,我們偶爾參加比賽、表演,更多的時候就是在團室寫歌,聊天,一起吃飯出去玩。

  大概一年半後,小角色提出因為她升上大四,想要以功課為重,一向認真的她以高普考為目標,現在的她也真的達成她的高目標、順利考上台電員工。
  回到單主唱之後,胖胖被我們操得更嚴重。
  不管是之前寫的歌、或是他加入之後寫的歌,我們的歌幾乎都是以「主唱能唱得最高音」再往上或往下推一兩個音為準而寫出來的。可能光就音高而言不是什麼問題,問題在於有很多歌是快歌,或是換氣的地方很匆促、很難抓,加上胖胖身體狀況和煙癮習慣的關係,有幾首歌對他來說的確是負擔很大。每每看到他唱得滿臉漲紅、汗如雨下,我心中就有一個聲音在問我:這樣好嗎?

 

  這樣好嗎?讓他這樣唱。
  我應該做什麼嗎,應該給他什麼建議,或讓更有資格教他什麼的人來對他說些什麼嗎?
  胖胖一直都是一個非常非常有禮貌的人。這種禮貌不是指語氣間用那種有意無意的距離感把別人推開的冷漠,而是認真的,仔細的聽進別人的意見,認真的表達自己的態度,誠實的告知狀況,真誠的給與意見。

  在我看來這真的是非常難得的。

  對於我這個,其實本來不太熟、只是好友的女朋友的人,明明只是樂團的Bass手,但他對於唱歌方面的事情,卻往往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請教我。除了因為許多歌詞是我寫的,以及後來我嘗試開始寫曲之外,我也以這個樂團的創團元老身份給了他很多建議,有時候是鼓勵,或者也許對他來說是責備,說實話我不知道他聽了有什麼感覺,或是心裡覺得我說的話是以什麼角度、說的又是什麼意思,因為我這個人一但認真起來,不僅僅是措詞會比較直接,態度也常給人一種很強勢的嚴肅,但這從來不是我想要給人家的印象,從來我只是想告訴他,認真,然後快樂。

  當然,我也體會過努力付出、但結果卻還是不盡理想的事情,也許對胖胖來說,我們的要求越來越多,而不管他怎麼努力,卻鮮少看見我們肯定的眼神。我不知道。

  我從來不在意扮黑臉這種事情,如果真的需要到把話講難聽才能讓事情有什麼轉機,在很久以前我就對自己說過,如果真的要傷害朋友才能得到某個夢想的實現,只要決定了,壞人我來做,無所謂。因為我沒辦法讓自己明明知道,再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我會因為夢想沒辦法實現而去怪罪在別人身上,不如就讓我自己去捨棄別人吧。被恨也沒有關係。這樣想想,其實我的確蠻沒有道義的,對於胖胖,我私心的想要得到他的友誼,也想要一直跟他組團一起玩,但卻沒辦法每次都告訴自己、也告訴他,我喜歡你的音樂,你的歌聲。

  在這裡會用這麼主觀、這麼誠實的文字寫下我從來沒有寫過的心情,也許是因為我覺得也到了應該誠實紀錄自己玩團心情的時候了吧。也許現在的夥伴們會安慰我,告訴我那時候是大家的決定云云,但畢竟、人只能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想法,也只有自己能對自己百分之百的誠實(有時候還連自己也做不到),所以我不想為誰代言,也不是在為誰頂罪,只是我寫的是我確確實實的心情罷了。

 

  有時候,夥伴光是「想要」是不夠的。我想這就是樂團夥伴跟一般朋友最大的差別。

  當「朋友」,不需要才華,不需要在某方面的能力旗鼓相當,也不需要覺得心虛。
  因為當「朋友」,需要的只是合得來,需要的只是感情。

  而成就一個樂團的夥伴成員們,除了最難得得合得來之外,還有太多、太多現實的因子,在讓我們在合得來之後,卻又不得不放開最難得的情誼。

 

  黑心樂團成立約三年後的初夏,我們跟胖胖說了再見,邁出了各自的另一步。

IMG_3340.JPG

 

米爺的姐姐在新莊開了一家拉麵店,租處二樓的一個小房間借給我們當團室。我們自己貼了吸音棉,鋪了巧拼地毯,塞進了一堆有的沒的,那就是黑心樂團的基地。在窗戶外,有胖胖御用的煙灰缸。一直到最後麵店關了,我們離開那個基地,也沒有任何人把它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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