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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漂亮的光

 

因為有小蝶,讓我這輩子不曾去追求愛。

因為有小蝶。
從有愛情這種感覺以來,小蝶就一直在我身邊,
理所當然的成為那個我愛的女孩。

一直到現在我才驚覺,我從沒有對她說過我喜歡她。

而當我終於說出口了,她已經不要聽了。

 

 

後來的小蝶完全不接我電話。

就算只住在隔壁,她也可以完全跟我錯開,
見不到就是見不到。

我也想過去按門鈴,有好幾次我也真的按了,
但她家常常不是沒人回應就是她爸說她不在家。

「那又怎樣,只要有心,你在她家門口等個兩天一定等得到人吧!」千千說。

我是有心啊,千千。我在心裡無聲的說著。
她也很有心,要讓我找不到啊。

 


 

捨不得這種東西,是被捨得的那一方才會擁有的情緒。

 


 

我自詡一直是個蠻樂觀的人。

原因沒有別的,只是因為這個世界已經夠悲觀了。


我有愛我的家人和朋友,經濟狀況也還過得去,心虛的覺得不能再抱怨什麼了。
真的要說有什麼煩惱,大概只有對於自己的夢想沒有一個具體的目標,
只有不想做的事,只有不敢做的事,卻不知道該做的事是什麼,這件事而已了吧。

很糟糕的是我很清楚沒有別人能告訴我答案。

即使是如此,有些盲目,不知所措的我,
依舊可以每天笑笑的,緩緩的前進。

那是因為有小蝶在我身邊的緣故。

 

小蝶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我的呢?

 

小蝶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喜歡我了呢?


「這些事,都要問小蝶才會知道吧!」千千不屑的撇了撇嘴。

但小蝶的支持就是我所有的樂觀動力的來源啊,
小蝶不在了,我連歡笑的力氣都瞬間失去。

「胡說。」千千顯得越來越不耐煩。
「要不要笑是你自己決定的,少賴到小蝶身上。」

 

看著我的消沉,千千顯得很不耐煩;
我並不怪她,因為我一直一直重覆問著一些不可能有答案的問題,
每每告訴自己這樣做也無濟於事了,
但我該怎麼辦呢? 我還能怎麼辦呢??

「出去走走吧。散散心。」千千無奈的下了結論。

去哪裡呢?

要花多少時間,走出我跟小蝶建築起來的世界?


千千沒有再回答我的問題,消失在空氣裡。
因為其實我已經疲憊的連腳步也踏不出房門,更別提去上班找千千了。

我的世界,只剩下被遺棄的我自己。

 


 

還記得我們一起去鶯歌,一起買的那一對的馬克杯嗎?

當時妳嫌它太大,妳總覺得妳的手太小,沒辦法牢牢將它拿住。

但高中時的我不知道是在耍什麼風流,

硬是將那對一個寫著「幸福」一個寫著「快樂」的陶杯買下,

一言不發的就將杯子擱在妳書桌上。

 

妳看見了,只笑笑的對我說了一句話。

 

「...真的好像幸福,即使緊緊的握在手掌心,
 也感覺隨時都會摔碎一樣。」


妳常對我說妳的手太小,抓不住太大的夢想,
我一直笑妳太傻,因為幸福,尤其是有妳在的幸福,
對我來說一直都是那麼輕易而理所當然的事。

一直到妳將杯子摔碎了,我才發現,
我留著的快樂,也只是孤單的偽裝罷了。

 


 

我開始將想對小蝶說的話全記在一本純白的筆記本裡。

也開始拍攝小蝶的照片。

說拍攝「小蝶的照片」,真的就只是去「拍」「小蝶的照片」而已。

因為她還是躲著我,
我便將以往她和我出遊的照片洗出來,也許放大也許縮小,
我拍她的照片散落整個地板的樣子,我拍照片裡的她微笑的眼睛,
我用各種排列拍攝她的照片組合成的喜怒哀樂,
我拍她的照片和我,背對,遠離,靠近,交錯。

我喜歡對焦在她的照片上。

用長時間曝光的鏡頭,對焦在她真人比例大小的照片上,
而我在她的周圍繼續做我平常會做的事。

對著她講話,在她旁邊手舞足蹈的搞笑,
走出房門拿東西進來在她腳邊坐下開始吃、看書、和打電動,
或拿著傻瓜相機和她不停自拍。

Just like the good old days.

不知怎麼的我心裡突然浮現這句話。

就像那些曾經的美好時光重現一樣。

照片洗出來,我模糊的不得了,
只有她,安安靜靜的,清晰的微笑著。

 

那是分開後,我第一次掉眼淚。

因為太貼切了。
實在是太貼切了。

小蝶的幸福,再清楚不過,
而我再多做什麼,都只會是,更模糊的影子...

 


 

「嘿。」


在某個下過雨的傍晚,我出現在千千的面前。

她沒有很驚訝,也沒有特別生氣,
就好像我只是又一次上班遲到、放她一個人開店一樣。

但實際上來說,我已經整整兩個禮拜沒有來上過班了。

「我快累死了,快點顧店,我去後面休息一下。」
她把收銀台的鑰匙丟給我,轉身就往後面倉庫走。

「喂喂,這樣不好吧,我不是應該已經被開除了嗎?」
我急忙叫住她。

她立刻回頭白了我一眼。

「這兩個禮拜,你所有的班我都自己擔了。」
她又轉過頭去背對著我,一揉著太陽穴。
「還好老闆最近也很忙,偶爾來店裡我就說你去買便當了。」

我驚訝的說不出半個字。

「你不用感激我,記得這兩個禮拜你的工資都要給我就對了。」
講完,她側過臉來又瞪了我一眼。

「我只是不想再適應新人,還要教他們這個那個的很麻煩耶。」

「千千... 」我忍不住走到她身後,輕輕抓住她的手腕。
「謝謝妳,真的。辛苦妳了。」

我發誓當下這麼做的我真的沒有別的意思,
但看見千千有些驚嚇的表情,瞬間潮紅的雙頰,
我承認我突然有不想放開她的念頭。

 

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千千慢慢的深吸了一口氣,
然後輕輕將我的手推開。

 

「我媽媽說,不可以撿別人剛拋棄的小狗回家。」
她笑著對我的腳說,沒有抬頭。

「說不定,原來的主人會回心轉意。」

 


 

我又花了兩個禮拜,把自己推回正常生活的軌道上。

接了大大小小、更多攝影和設計的case,
其中包括經由千千介紹,幫她朋友組的地下樂團設計專輯內頁,
很有趣,有趣在於我不喜歡他們的音樂,但還蠻喜歡他們的人的。

我想聽久了說不定有一天會突然喜歡上吧。

喜歡,和不喜歡,
都可以是很突然的。不是嗎?


有一天我偶然逛進一個圖文插畫家的網站,
他的某篇網誌裡有一句話重重的刺進了我的心。

「怎麼會有一天,突然沒辦法,再繼續愛妳?」

 

「你也寫寫網誌怎麼樣?」
千千看完了我傳給他的網址之後,只回了這麼一句話。

「網誌?我?」
我有點意外。

年少時的我是酷愛看書,也幻想過自己寫寫小說出本書什麼的;
但自從明白家裡的明言暗都要我唸工科之後,
大約自高二開始我就沒什麼在考卷以外的地方寫文章了。

「網誌,都要寫些什麼呢?」
我問了一個很蠢的問題。

「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啊。」
千千很認真的回答我。
「把你的小白本子都寫上去好啦,說不定她還比較有可能看見。」

 

小蝶?小蝶會看見嗎?

 

想到這裡,我的心忍不住又抽痛了一下。

一個月了,這是我生命中沒有小蝶最長的一段時間。
想起小蝶,我常常會以為已經過了好幾年,
但翻翻日曆,其實也不過就是一個月而已。

寫給小蝶的信已經累積了兩本筆記本,
拍她的照片也已經塞滿了我兩顆240G的硬碟。

再寫、再拍... 是為了什麼呢?
網誌... 又是要寫給誰看的呢?

我無意識的在插畫家的網站上點來點去,
不經意的放出了他不知何時放上的一首歌。

 

 

I miss you, miss you so bad

我想你,真的好想好想你

I won't forget you, oh it's so sad

我忘不了你,這真的很悲哀

I hope you can hear me, 'cauz I remember it clearly

我希望你會聽見我說的,因為我還清楚的記得

The day you slipped away was the day I found it won't be the same

你突然離開的那天,就是我就知道一切再也不可能回到從前的那天

No...

再也不可能...

 

 


 

※歌詞節錄自 ─  Avril Lavigne / Slip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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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潔小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